关于2012年度我市森林防火责任制
执行情况的通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2102年度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和清远市防火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通过各镇(乡)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狠抓各项预防措施,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深入,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,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,野外火源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,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,为连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经政府同意, 对我市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2012年度全市森林火灾情况
2012年度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0宗,比上年度同期减少25宗。其中:一般森林火灾16宗,较大森林火灾4宗。没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过火面积2208亩,比上年度同期减少1655亩。受害森林面积215亩,比上年度同期减少605亩。森林受害率0.1‰,低于省限定的1‰指标。
二、各镇(乡)森林火灾情况
2012年度,丰阳镇、三水乡、瑶安乡3个乡镇没发生山火,其他9个镇都不同程度发生了山火,其中:西江镇、龙坪镇和保安镇各3宗;连州镇、星子镇、大路边镇、东陂镇和九陂镇各2宗;西岸镇1宗。
三、各镇(乡)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
市防火办于2013年1月组织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考核组对乡镇的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考核,经综合评定, 考核结果如下:一等奖有丰阳镇;二等奖有三水乡、瑶安乡;三等奖有西岸镇、星子镇、大路边镇;连州镇、东陂镇、九陂镇、西江镇、龙坪镇、保安镇考核为合格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市政府将对森林防火工作比较好的乡镇给予奖励。
希望各镇(乡)政府、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和清远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强化各项防火扑火措施,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,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作出新的贡献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9月24日